返回案例列表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 第466条 案例评析朱俊男律师5分钟2 阅读2026-07-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 第466条案例评析 #### 案情简介 在2019年,李先生与张女士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根据合同规定,李先生需支付给张女士购房款共计50万元,并约定了房屋交付、产权转移等具体条款。然而,在房屋交付过程中,双方因付款方式产生了争议。李先生主张使用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房款,而张女士则坚持使用现金支付。双方因此陷入僵局,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该条规定指出,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在本案中,由于双方对付款方式存在争议,且合同文本并未明确约定,因此需要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进行解释。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合同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如果合同中已经明确规定了付款方式,那么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果没有明确规定,那么可以根据合同的性质和目的来判断。例如,如果房屋交易涉及大额资金,那么银行转账可能被视为更可靠的付款方式。 此外,我们还需要考虑到诚信原则。在商业活动中,诚信是基本原则之一。如果一方故意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信息,那么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在本案例中,如果张女士故意隐瞒了使用现金支付的情况,那么李先生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 案件处理结果与启示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双方对付款方式存在争议属于合同条款理解有争议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双方应当依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进行解释。最终,法院判决张女士使用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房款。这一判决体现了法院对诚信原则的重视,也提醒企业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明确约定各项条款,避免因理解不一致而导致纠纷。 #### 律师建议 针对本案,我建议企业在签订合同时注意以下几点: 1. 明确约定各项条款,特别是付款方式、交货期限、违约责任等关键内容。 2. 尽量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合同,以便留有证据。 3. 在签订合同前,双方可以进行充分沟通,确保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一致。 4. 如遇合同条款理解有争议,应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