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案例列表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 第658条 案例评析朱俊男律师4分钟2 阅读2026-08-0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第658条案例评析 #### 案情简介 张先生与李女士于2019年签订了一份赠与合同,约定李女士将一套房产无偿赠与给张先生。在合同签订时,双方均未意识到该房产存在重大瑕疵,即该房产的产权证书上注明的房屋面积与实际不符,存在明显的面积缩水问题。张先生在签订合同后,经过仔细调查发现这一情况,遂决定撤销赠与。 ####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然而,该条款也明确指出,对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在本案例中,由于赠与合同并未经过公证,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得撤销的公益或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因此张先生有权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 #### 案件处理结果与启示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先生的撤销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判决支持张先生的撤销赠与请求。这一判决结果不仅保护了张先生的合法权益,也提醒了广大消费者在签订赠与合同时,应充分了解并核实合同标的的实际情况,避免因误解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 律师建议 针对本案及类似情况,律师建议: 1. 消费者在签订赠与合同前,应仔细审查合同内容,特别是涉及财产权属、面积等信息的部分,必要时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进行审查。 2. 对于可能存在争议的合同条款,如赠与合同中的权利转移时间、违约责任等关键性条款,建议在签订前咨询专业律师,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3. 一旦发现合同存在问题或存在潜在风险,应及时采取措施,如协商解决、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