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案例列表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 第717条 案例评析朱俊男律师4分钟2 阅读2026-08-0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 第717条案例评析 #### 案情简介 张先生与李女士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将位于北京市的一套公寓出租给李女士使用。合同约定租期为五年,自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租期即将结束时,张先生希望将该公寓转租给第三方,以获取额外的租金收入。经过与李女士协商,双方同意将剩余租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然而,在转租过程中,张先生未告知李女士这一决定,也未征得其同意。 ####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七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如果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则除外。 在这个案例中,张先生未经李女士同意,擅自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方,且转租期限超过了李女士的剩余租赁期限。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张先生与第三方之间的转租协议对李女士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 案件处理结果与启示 由于张先生的转租行为违反了与李女士的合同约定,且超出了李女士的剩余租赁期限,因此李女士有权拒绝支付超出部分的租金。同时,李女士可以要求张先生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这个案例给我们的启示是: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租赁期限和转租事宜,以避免类似纠纷的发生。同时,承租人在转租过程中应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确保转租行为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 #### 律师建议 针对本案,建议张先生向李女士道歉,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超出部分的租金。同时,张先生应重新与李女士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明确约定转租事宜,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此外,张先生还应加强法律意识,遵守法律法规,避免类似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