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案例列表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 第729条 案例评析朱俊男律师4分钟2 阅读2026-08-0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 第729条案例评析 #### 案情简介 张先生与李女士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约定将位于北京市的一套公寓出租给李女士使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租金金额、支付方式和时间等条款。然而,在租赁期间,由于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导致该公寓部分墙体出现裂缝,随后墙面开始渗水,最终导致整栋楼的外墙严重受损。 ####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如果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同时,如果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在本案例中,由于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导致租赁物受损,张先生作为承租人有权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此外,由于租赁物的部分损坏已经严重影响了房屋的使用功能,使得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因此张先生有权选择解除合同。 #### 案件处理结果与启示 经过双方协商,张先生同意减少租金并继续履行合同。李女士也接受了这一决定,并表示愿意承担维修费用。此外,双方还就未来的租赁事宜进行了沟通,以期在未来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本案例提醒我们,在签订合同时,应充分考虑可能的风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同时,当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时,应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律师建议 1. **风险评估**:在签订合同前,应对租赁物进行全面评估,了解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 **保险保障**:考虑为租赁物投保财产保险,以降低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导致的经济损失。 3. **合同条款**: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不可抗力的定义、处理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条款,以便在发生争议时有据可依。 4. **定期检查**:定期对租赁物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避免因小问题引发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