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案例列表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 第757条 案例评析朱俊男律师4分钟2 阅读2026-08-0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 第757条案例评析 #### 案情简介 在2019年,张先生与李女士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约定将位于北京市的一套公寓出租给李女士使用。合同约定租期为五年,每年租金为人民币10万元,共计50万元。合同还规定,在租期届满时,如果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租赁物的归属,则该公寓的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然而,在租期即将结束时,张先生突然去世,其遗产继承人赵先生得知这一情况后,认为李女士作为承租人长期占用房屋并支付租金,应享有该公寓的所有权。因此,赵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李女士对公寓的所有权。 ####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如果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在本案例中,虽然张先生和李女士之间存在租赁合同关系,但张先生的遗产继承人赵先生并未参与租赁合同的签订,也没有实际履行租赁合同的义务。因此,赵先生无权要求确认李女士对公寓的所有权。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在本案例中,张先生和李女士之间的租赁合同已经到期,且双方均未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请求,因此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 案件处理结果与启示 法院审理后认为,赵先生无权要求确认李女士对公寓的所有权。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赵先生的诉讼请求。这一判决结果体现了法院对于合同自由原则的尊重,同时也提醒了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谨慎考虑自己的权益,避免因缺乏法律意识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 律师建议 1. **合同审查**: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当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因合同瑕疵而导致纠纷。 2. **风险防范**: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3. **争议解决**:在发生合同纠纷时,企业应当积极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避免采取过激行为影响自身声誉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