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案例列表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 第771条 案例评析朱俊男律师5分钟2 阅读2026-08-0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 第771条案例评析 #### 案情简介 张三与李四于2023年签订了一份承揽合同,约定由张三为李四提供一项装修服务。根据合同约定,张三负责完成房屋的墙面粉刷、地板铺设以及安装灯具等工程。双方在合同中明确了工作的具体范围、质量标准、报酬支付方式及时间等内容。然而,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材料供应问题,导致部分工程无法按计划完成。最终,双方就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了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在本案例中,张三与李四之间的承揽合同明确约定了工程的具体范围、质量标准和报酬支付方式等关键内容。然而,由于材料供应问题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双方在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方面存在争议。 首先,关于履行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并在约定的期限内交付工作成果。在本案例中,虽然双方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了协商,但并未达成明确的解决协议。因此,可以认为双方对于履行期限的约定存在瑕疵,可能导致后续纠纷的产生。 其次,关于验收标准和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和第七百零五条的规定,定作人有权对承揽人的工作成果进行验收,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本案例中,双方对于工程质量问题产生了争议,但没有明确约定验收标准和方法。这可能导致在后续纠纷处理过程中,双方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影响案件的处理效率。 #### 案件处理结果与启示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张三与李四之间的承揽合同存在瑕疵,双方对于履行期限和验收标准等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因此,法院判决张三继续完成剩余的工程任务,并对已完成的部分进行修复。同时,法院要求双方重新协商解决工程质量问题,并签订补充协议。 本案的处理结果提醒我们,在签订合同时,应尽量明确约定各项条款,特别是涉及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内容。此外,对于可能出现的问题,应提前做好风险防范措施,避免因合同不明确而导致纠纷的产生。 #### 律师建议 针对本案的情况,我建议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充分考虑到可能出现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范。首先,企业应明确约定各项条款,特别是涉及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内容。其次,企业应加强合同管理,确保合同的履行过程符合约定的条件。最后,企业应注重风险防范意识的培养,及时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