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案例列表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 第791条 案例评析朱俊男律师4分钟3 阅读2026-08-0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第791条案例评析 #### 案情简介 在2018年,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一家设计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签订了一项建设工程合同。该合同规定,A公司负责整个项目的设计与施工,而B公司则负责提供专业的设计服务。然而,在项目进行到一半时,由于资金问题,A公司决定将部分工程转包给另一家建筑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 ####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但是,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此外,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在本案例中,A公司未经B公司同意,擅自将部分工程转包给C公司,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B公司有权要求A公司和C公司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同时,由于A公司的行为导致B公司的权益受损,B公司还可以要求A公司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 案件处理结果与启示 经过法院审理,最终判决A公司和C公司共同承担连带责任,赔偿B公司因转包行为造成的损失。这一判决体现了民法典对诚信原则的强调,也提醒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不得擅自转包或分包工程。 #### 律师建议 1. **合同审查**:企业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因合同问题引发纠纷。 2. **风险防范**: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3. **及时沟通**:企业应加强与合作伙伴之间的沟通,对于可能涉及的风险和利益分配等问题,应及时进行协商和明确,避免因误解或隐瞒而导致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