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案例列表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 第793条 案例评析朱俊男律师5分钟2 阅读2026-08-0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 第793条案例评析 #### 案情简介 张先生与李女士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张先生负责某商业大厦的建筑工程。工程完成后,双方对工程质量进行了验收,发现部分建筑结构存在质量问题。尽管最终验收结果为合格,但张先生认为部分修复工作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导致整体质量受损。因此,张先生要求按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进行折价补偿。 ####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时,如果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然而,如果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则发包人有权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但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此外,如果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本案例中,虽然最终验收结果为合格,但张先生认为部分修复工作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导致整体质量受损。这可能意味着部分修复工作并未完全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或要求,从而影响了工程质量。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张先生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修复工作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或要求,那么他有权要求按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进行折价补偿。然而,如果他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修复工作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或要求,那么他只能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 案件处理结果与启示 经过审理,法院认定张先生与李女士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因此,法院判决张先生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同时,法院也指出,如果张先生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修复工作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或要求,那么他有权要求按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进行折价补偿。 本案的处理结果提醒我们,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工程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处理。此外,当事人在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后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于在纠纷发生时能够证明自己的主张。 #### 律师建议 针对本案例,建议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务必明确约定工程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并在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后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同时,建议当事人在纠纷发生时积极收集证据,包括施工记录、验收报告、修复方案等,以便在法庭上证明自己的主张。此外,建议当事人在签订任何合同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