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案例列表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 第963条 案例评析朱俊男律师4分钟2 阅读2026-08-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 第963条案例评析 #### 案情简介 在现代商业活动中,中介服务如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专业人士的介入,对于交易的顺利进行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当这些中介人促成了合同的成立,委托人和中介人之间关于报酬的争议时,法律如何界定并处理这一问题便成为了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如果中介人促成了合同的成立,那么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这一规定明确了中介人在促成合同成立过程中所承担的义务,同时也为委托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然而,当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法律提供了一种解决机制。根据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如果仍不能确定中介人的报酬,那么应当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中介人劳动价值的尊重和认可。 此外,如果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那么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这一规定旨在平衡各方利益,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 案件处理结果与启示 在这个案例中,由于双方未能就中介人的报酬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导致了诉讼的发生。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首先确认了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法律地位,然后根据法律规定和相关事实,对中介人的劳务进行了合理评估。最终,法院判决由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商业活动中,应当充分尊重中介人的专业劳动,并依法支付相应的报酬。同时,也应当加强合同条款的约定,避免因报酬问题引发纠纷。 #### 律师建议 针对本案,律师建议: 1. 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中介人的报酬问题,以避免因约定不明而引发纠纷。 2. 对于中介人的劳务,应当进行合理的评估,以确保报酬的公正性。 3. 在发生纠纷时,应当积极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