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案例列表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第1071条 案例评析朱俊男律师4分钟2 阅读2026-08-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第1071条案例评析 #### 案情简介 在现代社会,非婚生子女的权益保护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关注。张女士与李先生于2018年结婚,但未进行正式登记。2019年,他们迎来了一个女儿,即本案中的非婚生子女小芳。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因性格不合经常发生争执,最终导致感情破裂。2020年,张女士决定离婚,并要求法院判决女儿的抚养权归她所有。 ####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这意味着,无论孩子是出生在婚姻关系中还是非婚姻关系中,他们都应享有平等的权利。 在本案中,尽管张女士与李先生未进行正式的婚姻登记,但他们的女儿小芳作为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因此,张女士作为小芳的母亲,有权要求法院判决女儿的抚养权归她所有。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同时,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在本案中,虽然张女士与李先生未进行正式的婚姻登记,但他们的女儿小芳作为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因此,张女士作为小芳的母亲,有权要求法院判决女儿的抚养权归她所有。 #### 案件处理结果与启示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张女士和小芳之间存在亲子关系,且小芳作为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因此,法院判决小芳的抚养权归张女士所有。这一判决体现了对非婚生子女权益的保护,同时也提醒了公众在面对类似情况时,应尊重法律的规定,维护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 #### 律师建议 针对本案,律师建议张女士在争取抚养权的过程中,应充分证明小芳与其之间的亲子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其主张。同时,律师也提醒张女士,在追求抚养权的同时,也应考虑到小芳的生活和教育需求,确保其健康成长。此外,律师还建议张女士在离婚过程中,与李先生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达成对孩子最有利的抚养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