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案例列表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附则 第1260条 案例评析朱俊男律师4分钟31 阅读2026-08-1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附则 第1260条案例评析** 案情简介: 本案例涉及一起因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条文废止而引发的纠纷。原告张女士与被告李先生于2018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然而,在2020年,双方因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在离婚过程中,双方对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等问题产生了争议。最终,双方通过法院调解达成一致,但关于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条文的废止问题,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同时,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了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包括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等。此外,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了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确定原则,即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由父母协议决定,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本案例中,由于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条文的废止,导致一些原本适用的法律条款不再有效。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法官需要综合考虑当事人的意愿、子女的利益以及法律规定来确定解决方案。 案件处理结果与启示: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虽然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条文的废止给案件的处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但只要各方能够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协商,仍然可以达成满意的解决方案。因此,法院支持了双方的离婚请求,并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进行了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判决。 律师建议: 对于类似的情况,建议当事人在处理离婚案件时,首先要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条文的内容和精神,特别是那些已经废止的法律条款。其次,要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尽量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最后,如果协商不成,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在法律框架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