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
建筑物、构筑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时,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认定及追偿程序如何适用?
在建筑物、构筑物因质量缺陷等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责任关系,以及赔偿后的追偿主体如何确定?
匿名用户·2026-10-25 02:00
律
朱俊男律师
执业律师
根据相关法律,建筑物、构筑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时,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需承担连带责任,但二者能证明无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若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该规定旨在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责任划分,保障受害人获得合理赔偿,同时规范赔偿后的责任追偿程序,确保侵权责任分配公平合理。
回答时间:2026-10-25 10:00·2 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