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
建筑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时,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承担怎样的连带责任?
当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因质量问题倒塌、塌陷导致他人损害,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如何确定连带责任及追偿规则?
匿名用户·2026-10-25 02:00
律
朱俊男律师
执业律师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二者能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若存在其他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该规定旨在明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维护设施安全方面的责任划分,兼顾各主体责任与追偿机制,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
回答时间:2026-10-25 10:00·2 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