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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

在公共场所或道路上挖掘、修缮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或管理人未证明已设置明显标志及采取安全措施,或未尽管理职责,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当事人因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在公共场所或道路上造成他人损害,但施工人不能举证已设置明显标志并采取安全措施,或窨井等地下设施管理人未能证明已尽管理职责,具体如何承担侵权责任?

匿名用户·2026-10-25 05:00
律

朱俊男律师

执业律师

根据相关规定,若施工人无法证明已设置明显标志及采取安全措施,或在窨井等地下设施管理中未尽到管理职责,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及管理人应承担侵权责任。受害人可依据该规定,要求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赔偿等法律责任,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回答时间:2026-10-25 13:00·2 浏览